我愿意付刑事责任对方不追究我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吗

2025-03-29 08: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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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治安管理案件,双方和解的,一般不予处罚;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和解的,如果已经起诉的,可以撤回起诉;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双方和解的,原则上,不涉及撤案的问题,但可以对加害方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可以调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自诉自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附: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国家公权力没有私了的法律基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回答2:

你达到刑责,派出所会刑事拘留,你达不到中请有鸟用。那是法律专政机关。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