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销主要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二、需要吊销驾驶证的情形(部分)
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二次酒后开私家车或酒后开营运车辆的;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7.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驾照不属于行政处罚。
符合以下之一的吊销驾驶证:
1、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
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
6、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
7、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因为事故只造成一人死亡,负一半责任,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不会被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