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分析!我一个亲戚骑摩托车出了车祸逃逸,对方后来在医院死亡。会怎么判!具体情况如下

2025-05-05 22:58: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 你所述的情况不是很具体 还有些未知因素在里面
  下面我给你的一些分析和建议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 如果你觉得有道理就听听

  首先 这个是个刑事案件 而且是在按照比较严重的情形调查 至少从面上是这样的 “人关在看守所都不让家人去看”——》 如果不是犯罪性质很恶劣的刑事案件 是不会这样的
  PS:请律师了吗? 如果律师去了 也不让看 那就非常严重了
  其次 没有驾驶证 本身就是个很大的错误 法律考虑的并不是只看对方横穿马路 没有驾驶证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而且你给的这个所谓的事故责任是不是只是你自己认为的(或者说是你自己听你亲戚说的呢?) 如果不是正式的 由交警出的话 是没有效力的
  再次 出事故了 无论谁的过错 你的亲戚逃跑了 结果是对方死亡了 你亲戚没有死 中国自古就有死者为大 而且死者家属也极其有可能会为了死者不停的上诉上访等直至其满意为止 所以 就此而言 你的亲戚这次比较麻烦
  最后 针对你说的2种情形 我的看法如下:无论是哪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正式出都无法决定
  1、 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得先看你亲戚是不是犯了交通肇事罪
  2、 你亲戚如果犯交通肇事罪 应该属于这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所以重点看“交通事故认定书”

  下面是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与原来的区别是,认定书名称中取消了“责任” 两字。这是因为,事故认定中所指的责任,与民事赔偿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刑事或者行政责任,不是一个概念,取消这两个字是为了避免混淆,同时也更加明确了认定书的性质——属于证据的一种。认定书为证据之一种,这种性质决定了该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予采信,因此认定书又不同于鉴定结论。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最高法院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我的忠告 赶紧请个律师 即使是没有事情也当是买个安心 先让律师帮你们进去看看人怎么样了 有没有讯问等等 最重要的是要把情况了解清楚 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说重要的话 多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跑跑 他们出的认定书才是最重要的!

  希望能帮到你 希望你们迅速请个律师吧

回答2:

第一,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你以上所述的资料,我个人认为你亲戚交通肇事罪应该是构得成的。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你亲戚的行为应该算是有逃逸的情节,量刑会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档次里;
第三,你亲戚现在应该是在侦查阶段,按规定,现在是不能会见家人的。
至于你说的其他问题,要具体的讲了。

回答3: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回答4:

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