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按照犯人罪行的严重程度,分别有多种流放方式,流放地主要是各州府驻军建立的牢城,如“水浒”中屡屡提到的沧州牢城.《水浒传》有关发配的记载很多,还有如武松被发配沧州牢城营,宋江被发配江州,卢俊义被发配沙门岛等记载,可见宋代发配之频繁。 另一种方式比较轻,即直接归入当地州府劳役。流放的距离最远的是三千里,最近的是五百里。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诏:“罪人应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陕西、河东充厢军,诸路经略司各两千人止。” 而在此之上尚有两种:流放“岭南恶瘴之地”,而最重的则是沙门岛。 《水浒》多次提及的沙门岛,是北宋流放要犯的集中营。沙门岛的流放犯人额定编制只有三百人。宋制:沙门岛罪人有定额,官给粮者才三百人,溢额...可,著为定制。 五代后汉乾祐三年(950),一个城池失守的节度副使被流放到这里,沙门岛自此作为重犯的流放地。十余年后,北宋立国伊始,太祖亲自下令把军事罪犯配流该岛。据宋史记载,“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初,妇人有罪至流,亦执针配役。至是,诏罢免之。始令杂犯至死贷命者,勿流沙门岛,止隶诸州牢城”。一二年后,沙门岛同时也作为重罪官员的发配地。由于流放沙门岛的都是死罪赦免者,而“在路走透”的事,也时有发生,因而朝廷不止一次规定:“递配强窃贼,须选有行止衙校”。
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