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0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2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根据"最高法解释"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虚开税款数额 50 万元以上的,也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从犯罪性质、危害后果看,两罪并无多大区别,仅因制发解释的时间不同,两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却相差数倍。因此,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的标准为250万元以上,这才能体现罪刑相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