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刚提交材料一个月,想辞职,有宝妈知道生育津贴还能领到吗

2025-04-29 13: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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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在生育之后辞职,并不影响生育保险的领取,只要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况,并且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是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回答2:

辞职后就领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