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有效期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道证签发日期算起,报到证的补办应在有效期内办理。补办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2、学生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丢失证明或学生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经查找档案内无报到证原件”的证明,自己丢失的请单位出具报到或未报到证明(未就业学生可忽略此项); 3、报到证副本原件(在毕业生档案袋内); 4、登报挂失证明(要求携带市级及其以上报纸原件); 5、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 6、就业调配表的复印件; 7、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以上材料准备齐后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证明。
如果报到证丢失依据各地教育厅相关规定,通常在毕业生择业期内提供丢失补办机会,但各地对补办报到证流程并不统一,通常需要报到证登报遗失声明,然后到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再到学校上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部门重新申请报到证。
但对于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报到证丢失只能由派遣部门出具签发证明或遗失证明,不再补发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