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承租人没有按原来的2年租赁合同租住房屋,租赁一年后不再租住房屋,不再缴纳租金,如果没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那么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履行,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应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不退还押金等。如果双方约定,租赁人应提供给承租人安静的租住环境,承租人因楼上太吵,不适宜继续租住为由提前终止合同,属于租住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定解除合同事由,承租人可据此解除合同,租赁人应退还承租人所缴纳的房屋租赁押金。
必须退,可以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