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组成部门有:
(一)党群工作局(挂“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二)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牌子);
(三)建设局;
(四)农村工作局;
(五)社会事业局(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
(六)财政局;
(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挂“政法和综治办公室”牌子);
(八)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
(九)便民服务中心。
乡里面是七站八所的编制,当然不一定是 7个站8个所;例如:
土管站,派出所,计生站,农经站,法院等
从乡镇内部看,乡级基层组织的主体是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