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可通过哪些途径降低代理成本?

2025-02-24 12: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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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还可通过以下途径降低代理成本。

(1)经理劳务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法马(Fama)认为,经理劳务市场的竟争将对经理施加有效的压力。如果经理在任职期间被发现有严重的侵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或者因决策失误造成企业亏损,那么在经理劳务市场上,他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会贬值。由于经理市场会根据经理过去的表现计算出他的将来价值,经理要顾及长远利益,就必须努力工作,因此即使不考虑直接报酬的作用,代理成本也不会太高。霍姆斯特龙(Holmsrom)根据法马的上述思想建立了如下模型:假定经理的实际能力未知,并且假定时间是无限的,在这种情况下,经理有可能努力工作,尽管没有任何监督。这是由于市场根据他过去的表现,对他未知的能力作出估计。虽然在均衡点上,市场不会被欺骗,但是由于经理害怕市场对他作出不利的判断,为了长远利益考虑,他会努力工作。

(2)产品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哈特(Hart)认为,如果企业面对的产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那么这种竞争会对经理形成压力。假定同一产品市场上有许多企业,它们的生产成本是不确定的,但统计是相关的,这样,产品市场的价格便包含着其他企业成本的信息。同时,相关性使得这个价格也包含了被考虑的企业的成本信息。如果被考虑的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那么只有代理人最清楚企业的成本,委托人并不拥有足够的信息,即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如果产品市场上的竞争是充分的,则产品市场的价格可以向所有者提供有关企业成本的信息。假定社会中的一部分企业由经理控制,另一部分企业由所有者直接控制,在后一场合,所有者会努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压低产品的市场价格,以便在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这样,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越多,“竞争”就越激烈,价格就压得越低,因而对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企业中的经理的压力就越大,从而促使经理努力降低成本。哈特的模型说明,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在有市场竟争的环境下和有大量所有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企业存在的条件下,可以被大大地降低。

(3)资本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资本市场竞争的实质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它的主要形式是接管。接管被认为是防止经理损害股东利益的最后一种武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尽管每一投资者在某一股份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很小,不足以直接对经理实行有效的监督,但是,由于股份可以自由买卖,分散在千百万人手中的股份就可能被集中起来。如果公司经理过分侵害股东的权益,或者因经营不善引起公司亏损,或者代理成本过高,这些都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下跌.于是,有能力的企业家或其他公司就能用低价买进足够的股份,从而接管该公司,赶走现任经理,重新组织经营,获取利润。沙尔夫斯坦(Scharfstein)据此建立了以下模型,用以证明资本市场的竞争确实可以刺激经理努力工作。假定企业的生产条件只为经理所知而不为企业股东所知。于是,股东可以同经理签订某种契约来激励经理。由于信息具有不对称性,这种契约的效率并不高。假定在资本市场上有一些“袭击者”(raiders),他们可以获得有关企业的生产条件的信息。可以证明,由于企业有被接管的可能性,经理为保住自己的职位,就会自觉地约束自己对非货币物品的过度追求,努力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因此,经理会比在没有“袭击者”的条件下要更努力地工作。

如果在经理劳务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缺乏或严重扭曲的条件下实行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则一旦所有者放松控制,代理成本就会上升;一旦所有者通过制定详尽的契约关系来监控经理的行为,约束成本将会上升。相反,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即使在所有者与控制者相分离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经理所受到的压力是多方面的。当然这种制约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一定程度的代理费用是不可能消除的。但是,市场机制保证了这种费用被限制在某一限度内,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

四、挑战

在公司治理问题上,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包含了这样一个基本前提: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经营者是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具有代理人的自利经济人性质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有着不同于公司股东的目标函数。因此,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解决经营者偏离股东利益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经营者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可见,传统委托代理理论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治理的目标。[2]委托代理理论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中一直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近年来伴随着新经济发展理论而发展起来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理论使委托代理理论遇到了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