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校考的报名时间及方式公布在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考生请自己查询。
2、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音乐类专业
(一)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可以同时兼报。
(二)考试科目:主专业(声乐、器乐、钢琴)、视唱、练耳。
(三)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考主专业,声乐(唱法不限)、器乐(中外不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其中声乐演唱时使用钢琴伴奏,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女158CM)。
复试考专业(分值占90%)和视唱练耳(分值占10%)。从声乐(唱法不限)、器乐(中外不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可以是初试同一个曲目,其中声乐演唱时使用钢琴伴奏,3分钟左右。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