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根据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没有到期,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细节要看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扩展资料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评估依据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
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
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
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
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
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根据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没有到期,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细节要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扩展资料: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费
对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80%。
拆迁非居住房屋时,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扩展资料
不管是以前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根据征收条例和相关政策,征收单位都是和房屋的产权人进行协商沟通征收相关补偿事项的。租赁户和房屋产权人存在的租赁关系,房屋租赁的实际利益者是房屋产权人,并不是国家,因此产权人在和征收实施单位达成协议,征收实施单位在接受产权人房屋之前,房屋产权人必须自行清退租赁户,实施单位没有权利和义务帮产权人清租。
国家对有证经营户的利益是保护的,在奖励期实施搬迁的,国家给予相应的奖励费,以及停产停业费、搬迁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拆迁非居住房屋时,货币补偿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便民网-关于拆迁问题的回复
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根据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没有到期,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细节要看合同。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扩展资料: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拆迁补偿
楼主,你好
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根据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没有到期,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具体细节要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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