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亲子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2025-04-25 2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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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被鉴定人的同意两个部分,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

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因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申请、证据还有孩子的情况而作出判断。如果出现了一方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回答2:

对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有疑问,需要有个科学鉴定的情况下做的。可能是继承、计生或刑事案需要动鉴定。

回答3:

〈1〉司法亲子鉴定
由生母或子女提出婚生否认而产生的亲子身份争端。如生母与丈夫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时提出子女非丈夫亲生子女。
因财产继承产生的亲子身份争端。如生父死亡后子女继承生父财产遭其他继承人否认。
因侵权损害赔偿产生的亲子身份争端。如生母之夫死亡,子女要求赔偿抚养费,其亲子身份遭侵权人否认。
生母向生父索要抚养费,生父否认与子女的亲子关系。
生父要求确认亲子关系,遭生母或子女拒绝。
子女的生父死亡,生母代子女或胎儿向侵权人索要子女抚养费或向其他继承人主张财产继承。
〈2〉怀疑医院调错新生婴儿
〈3〉移民公证需确定要求移民者与某人有无亲生关系等
〈4〉给孩子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才会要求做亲子鉴定
上户口、移民等事件要求亲生证明。当涉及到孩子上户口或移民等要求出具有效证明其为亲生子女时,亲子鉴定就成了最无可奈何的一种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