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4-12-04 20: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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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岁以前和14至16岁期间都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只对14至16岁期间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前的行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上一个问题所说的犯罪行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对16岁以前的行为不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孩子犯罪的定性不同于成年人。
介于孩子正处于成长期和塑造性较强的阶段,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14周岁以下的孩子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孩子只负相对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处于这一阶段的孩子只有实施以下八种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
若孩子年龄已达16周岁,则与成年人一样,负完全刑事责任。

回答2:

  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解释》第6条界定了这一情形的“罪与非罪”,而过去只是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算。《解释》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过去的规定是:“年龄没有查清……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这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解释》作出的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