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要明确一下,你们企业的工资计算的截止时间,如果是本月发上个月从1号到30号(或31号)的工资,那变更发放时间的话,要挣得大家的同意,然后修改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案,这样也不是不可以的。
但如果你们公司的工资截止时间点是工资发放日,那变更了就等于工作时间的计算和工资计算都变了,这样就比较乱了,也会出现算错的情况,如果再不变更合同,就更加有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审查。
如果是单方面改了工资发放日,那是有问题的
关键要看这个工作怎么样,好的工作差几天拿到工资没什么问题啊,小节无须太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