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两种可能:
1、土地证上的年限写错了,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是也出现过,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
2、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早,房子开发的晚。这有可能是同一个权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拖延开发,也有可能是土地已经被交易了若干次,在倒手过程中浪费了时间,真正开始建房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已经起算很多年了。因为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从政府出让给第一个受让人时起算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要看土地的出让性质是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其他!国家规定出让年限不同,出让年限当然是由政府部门来确定,年限不同,所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也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自2009年起,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延续,也可以视为使用权永久性。
呵呵,其实说穿点70年和55年也差不了多少,象这种一般你不特地问别人也不会特地说,也谈不上知情权这样的高度.关键在于你对这房子是不是满意,如果满意的话就去和开发商沟通沟通,看能不能免掉点什么钱.就当是10几年土地使用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