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但是如父亲去世,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法律上是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的,但儿女想不想提老人还债就是良心问题了
如果你父亲没有遗产,儿女没有义务替他还债。如果父亲有遗产,则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
父债子偿只是封建社会宣传的一种口号,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父亲有遗产,那么在办理遗产继承的时候,这些遗产要先进行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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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法律上并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但是,如果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就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父亲的债务。
如果放弃继承的,那就不需要承担清偿义务。
一般来说,遗产多于债务的,都会选择继承,然后把税费和债务清偿了。继承剩余部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