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天没去上班 被公司自动离职 现在还有两个月的工资没给我 今天去了公司的人事部说是我一分钱拿不到

2025-02-26 06:07:1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你好:
未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已明显违法,你可以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回答2:

只能算你自离 但是除了扣工资外 应该还有一部分需要给你

回答3:

绝对不合法,自离也必须结清工资,如果公司执意不给你工资,直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这工资能要回来。不过这公司太垃圾了,真不是东西,快点倒闭吧。

回答4:

你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问问吧 专业人士考虑到很多的问题 公司有公司的规定 但是从你描述的表面来看是不合理的

回答5:

不合法

回答6:

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