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对B公司取得控制权,但是A公司在B公司没有股份,不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控制权,一般是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是指对某项资源的支配权,并不一定对资产有所有权。而所谓的控制,是指在不拥有资源所有权的条件下,可以对资产所产生的主要经济利益进行支配。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
以上不属于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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