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公司降低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规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发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