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许可是商标使用权的转让,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商标许可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商标许可后许可人还享有商标的所有权,有的也可以继续使用商标。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7、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相关转让申请文件共同提交商标局备案转让,其法律结果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商标许可只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即可。商标许可应当提交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不去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8、商标转让应当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许可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9、在实际应用中,商标许可根据授权使用的期限缴纳使用费用,而商标转让则根据双方达成合意一次性缴纳转让费用,亦即购买商标的转让费用。
10、商标许可若是一标多人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损失,而商标转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则最高,通过商标转让取得商标也是比较稳妥的途径。
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的一种法律行为。
商标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一种法律行为。
商标转让与商标使用许可的最大区别是权属区别。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无论是哪种商标使用许可形式,其本质都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1、商标转让其实就是变更了注册商标所有人,转让人对该商标不再拥有所有权了;而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也就是许可人还拥有该商标,并且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义务。
2、商标转让不仅要求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还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商标许可放宽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且只需要双方签订许可合同并到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3、商标转让中,受让人将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利,并可自行决定商标的使用期限等;而商标许可中,被许可人仅仅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关于商标使用期限需要和许可人共同决定。
4、商标转让需要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起转让出去,且一次性缴纳转让费用;商标许可没有做此要求,仅根据使用期限缴纳费用。
转让就是卖了,商标和你就没关系了。
许可则是对方可以使用,但是商标所有权还是你的,方式一般有3种:1、独占许可-只有对方可使用,不再可许可他人,许可时间内商标所有人也不可使用该商标;2、普通许可-可许可多人,被许可人和商标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3、排他许可-只有对方和商标所有人可使用该商标,不允许再许可他人。
商标是一种有限的资源
对于买家来说只有获得了商标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品牌商品。很多时候商标是被抢注了,只有通过转让的方式才能获得满意的商标。
对于卖家来说商标属于虚拟资产具有价值,只要能找到合适的买家就可以转让商标来获得不小的收入。
正是因为有这个市场需求,所以才会进行商标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