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公司17年4月16日,杰艺文创申请人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文,以评审商标”与在先的第5706281号商标、第6729109号商标近似“为由驳回了申请人在第35类申请的服务项目上的注册申请。后经亚佳智产代理进行商标复审,复审结果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演员的商业管理;表演艺术家经纪“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商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