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如果医生是按照流程就走,属于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承担责任
医院属于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如果医院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就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针对事故的起因、严重等级来对医院进行查处,视情节的严重性对医院进行警告、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等手段,对医疗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医患关系还是很紧张的,很多电视上都可以看到医生和病人因为病情的关系都闹得很不愉快。有很多患有重病的病人急需手术,而又没有钱缴费,很多善良医生就会先帮这些人做手术然后要求他们再补齐费用就好,结果到后面有些病人会选择拖欠医药费,导致医生需要支付因为自己的同情而带来的后果。
二、发生医疗事故时,因为医生违背“临床路径”而产生的,医生要负责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生的工作自有一套章程,几乎所有的医生都是照章办事。如果一个医生违背了相关的章程,那么这个医生随时面临吊销执照的风险。
医生违背临床路径,产生医疗纠分,医院应该承担全责,他监督不力。
医院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赔偿义务应该是医院来承担。
医院应该承担管理不严格的责任。并且应该负大部分责任。
我觉得医院要负全部的责任,毕竟是医生违背临床途径产生的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