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所以,虽然你和出租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否可以转租,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是不能转租的。
《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样的话,你没经过出租人同意而转租,如果出租人解除合同,那么第三人可以向你提出损害赔偿。
补充:说的简单点吧,就你说的这情况,因为当初的出租人对你和第三方签的合同不知情,所以:1、出租人可以和你解除合同,那你就丧失了对该厂房的使用权。2、你丧失了对房屋的使用权,那么你和第三方签的转租协议就不可能得到履行,那么第三方可以要求你进行赔偿。
应该比较清楚了吧。
租赁厂方经营的,遇到拆迁,补偿的主要范围有:搬迁费以及租期内的损失补偿,还有遣散工人的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