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的车牌会依法受到收缴、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同时计12分,处以罚款及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使用其余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最好别用,抓到就亏了,望采纳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悬挂假号牌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