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但如果从客观事实以及证据中可以推定你是明知的,或是一般自然人都应当知晓的事实,那么你依然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你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因为你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你朋友所操控。所以你只需回答你知道的问题,和你那天的活动做个笔录即可。只是以后要谨慎些·祝你好运
如果你的确不知道内情,则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方面:你没有犯罪的意图,也确不知情,你不负刑事责任。
2.但是民事责任方面,还有待斟酌,你都知道自己是冒用身份证的本人,也没有尽到合理的认证责任,没有认真查明事情的真伪就去了,支票的来源不清,也没有与身份证上的本人核实,只是听信一面之词就去了,所以说你还是有责任的。
3.银行也负有责任。
综上,你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