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公章必须盖在对应的文字位置。
公章的标准盖法:
通俗的说:骑年盖月就是公章严紧的盖法
公章盖在什么位置上,这要分两种情况.这里讲的是正规的公文格式而言的。
第一、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 ,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第二、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 。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用权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
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这里讲的是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应用指南的内容,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从规章制度来讲,公章是不可以盖到空白处的。因为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不利的内容对单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为了杜绝此类风险,公章不可以盖到空白处
不可以,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印章管理规定,建议仔细研究学习。
不能章在空白处,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一般来说这样风险较大,看你自己对风险的判断,即使信任,也是要避免这种情况。没有绝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