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9月份在武昌洪山区青凌乡一家名为"餐碧洁餐具消毒公司"上班当配送员。24号那天早上

2025-05-06 0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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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回答如下:
你描述的情况,符合工伤的条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但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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