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旅游手续赴台. 赴台申请办法 (A) 申请约需 10-15 天可取得 - 台湾出入境证副本 (B) 台湾 ( 邀请 ) 申请资格: (1) 国内各企业 ( 厂 . 矿 ) 均可提出被邀请申请。 (2) 年营业额需达台币壹仟万元以上 。 (3) 企业负责人需成为入境保证人。 (4) 可於台湾停留 15 天。 (5) 来台理由 : 签约,验货,受训,会议 …等。 (6) 须备档表格 : 保证书乙份,经济部公司执照,营利事业登记证影本 完税税单影本,来台其间活动行程表乙份。 (7) 费用 : 仅代办申请证件者,每人收费新台币 XXXX 元 ( 含政府规费 ) 。 代办所有手续及来台机票,食宿,交通 费用另议。 (C) 大陆申请资格: (1) 大陆官员 ( 公务员 ) 不可申请 !! (2) 大陆受邀企业资本额需达人民币贰拾万元。 (3) 须备档表格 : 出入境申请表格,公司 ( 工厂 ) 执照,完税税单影本。 ** 需详实填写申请表所有空栏 !! (4) 无需经第三地中转,可直接由香港领取台湾地区出入境证正本后来台。 (5) 大陆 ( 台办 ) 赴台手续 , 敬请 贵客自理。 ( 亦可经第三地飞来台湾 !!) ** 如国内 ( 台办 ) 报批繁琐 , 亦可按观光团方式来台湾 !! (D) 代办在台其间各项业务: (1) 大陆内地经香港 ( 澳门 ) 来台机票 (2) 台湾接待安排酒店旅馆 : 代订各县市价廉优质旅馆 来台观光应备证件 证照:办理来台旅行证,办理审批期间约 10 -15 天以。 机票:由旅客自行在大陆购买。 材料: 1. 团体名册两份。 2. 旅行证申请书每一位旅客一份 ( 表格应据实详填、需本人亲自签名 ) 。 3. 近三个月内所照之二吋照片一张。 4. 附有效大陆居民身分证影本及附效期尚余六个月以上之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 5. 与大陆地区旅行社签订之合作 契约影本及担保切结书。 6. 附证明文件:以下三项具备一项身 份 即可。 ◎已有固定正当职业资格申请者: ‧ 任现职六个月以上者:附任职六个月以上之在职证明及薪资证明书。 ‧ 任现职未满六个月者:附现职在职证明及在前一单位任职六个月以上之任职证明, 其新旧职务调任期间应三个月以内。 ‧ 出具时间:在职证明及任职证明应自申请书填写之日回溯三个月内出具。 在职证明必须为公司行号或机关用纸,内容应有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任职日期 、单位、职务、及直属主管姓名、详细公司 联络电话、公司行号或机构印章.须附 单位工商登记证影本 ◎ 已在大陆地区学生身份申请者: ‧ 有效学生证影本及各级学校出具之在学证明。 ◎已有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存款资格申请者: ‧ 附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 ( 相当於人民币五万元 ) 以上之银 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 存摺、存单。 ‧ 存款证明附正本,一个月内开立。 ‧ 存摺或存单附影本,最后一笔明细应於一个月内。 ‧ 数笔存款可合并计算。 ‧ 存款未满三个月者,加附最近三个月内出具曾任六个月以上之在职证明或任职证明。 注意: 1 、每团人数下限 为 七人,上限 为 四十人。不足七人之团体不得送件, ** 必须有大陆领队带团 . 并随团入境 . 申请时需附大陆领队证影本 !! 2 、台湾旅行证有效期以 二 个月为限,不得申请延期。 3 、在台停留时间以十日为限不得延期。 4 、需与团体同进同出。 5 、请於团体出发前二星期提出申请。
一、双方首先要在各自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未婚证明或单身宣誓书(即无配偶声明)认证。 二、向大陆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在大陆方面应向婚姻登记机关(大陆一方居民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包括: 大陆居民:(一)居民身份证;(二)居民户口簿;(三)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台湾居民:(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二)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三)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注意:如果台湾居民在大陆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的,除提交上述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三、到大陆地区指定的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书,需提供结婚证和其它公证处指定的材料。 四、到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需要填写验证申请书,提交结婚公证书正本、身份证正本和验证费新台币300元。 五、到台湾一方户籍所在地户证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经海基会验证的结婚公证书、大陆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最近2月内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