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想法非常好的,这确实是眼光深远之举!
不过手续非常难办,您需要花费很多精力财力.并且要有重量级人物帮忙搭桥牵线.下面我给您发一些政策条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据省经贸委市场处介绍,根据国务院2001年下发的72号文件,目前个人和集体还不能自主申请设立加油站,必须要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控股。而且加油站的选址,也必须是在政府的规划许可范围之内。
不存在购买加油站执照的概念,私下收购纯属市场行为,个人可以私下转让收购加油站的经营权,政府不会干预。但是根据规定,加油站被收购后不能异地经营,只能根据营业执照就地经营。
个人开加油站首先需要有市经贸委的批文;再者,汽油属危险品,需要有安管部门的销售许可证;第三,需要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有以上三个批文,才可到工商局注册加油站。1.申请仓储经营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储油设施符合油库布局规划要求; (2)油库容量不低于4000立方米,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3)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4)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申请零售经营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另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 (2)市级经贸部门的初审意见; (3)填报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申请表; (4)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土、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监管、质监、防雷、环保等部门核发的仓储设施及其码头、铁路专用线的相关证照或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复印件; (5)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6)油库油品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上岗证明; (7)油库正面、罐区、码头(铁路)彩色4R照片各1张; 2.申请零售经营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市级经贸部门的初审意见; (3)《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书; (4)与具备经营资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鉴定的供油协议(非两大集团所属企业); (5)消防、环保、质监、防雷验收证明; (6)《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办加油站需要:工商,公安,税务,交通,环卫,银行,物价等8家单位的正式文本,并且要有石油的来源.
以上答案并不齐全,如有需要还需去当地有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