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多万的货物,买方诉称与被告是事实买卖合同,符合常理么

2025-04-27 18: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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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认定事实买卖合同,与合同标的没有必然联系。

  1、是否形成事实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关键:

  即使没有合同,不管标的多大,如果买方有支付货款(或支付部分货款)的行为,且为卖方所接受,基本上就构成事实合同关系,当然对于170万元的标的,应当有书面合同。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卖双方有长期业务关系,且历史上有多次交易,双方如果形成了默契,并非必须有书面合同。法律在原则上,并不否认口头合同的效力。

  2、支付货款的确定:

  《合同法》第161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