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路作业人员不但要熟悉本职业务,还必须了解供电、信号设备及其电气性能。养路工区应经常与信号工区、供电工区保持联系。
2、养路机具和工具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应定期会同电务信号工区检查其绝缘性能是否良好。道尺、养路机具及轻型车辆的车轴必须有绝缘装置,撬棍、起道机及拨道器压把、单轨车扶把等应加绝缘套管。
3、养路工区要掌握各电气集中车站的轨道电路的分布和变动情况,凡进行影响轨道绝缘的任何作业,应于施工前三日向信号工区发出“施工配合通知书”,信号工区应保证按计划要求进行配合,如遇下列作业还需由供电部门配合施工:
(1)更换带有吸上线的钢轨时; (2)同时更换两股钢轨及其夹板时;
(3)更换牵引变电所岔线和通往岔线线路上的钢轨、夹板、辙叉
时;
(4)整组更换道岔时;
(5)起道、拨道、落道超过规定值时; (6)调整曲线超高值时;
(7)更换钢轨或夹板、道岔、轨枕及整正轨缝,需临时拆除接地线时;
(8)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重伤钢轨或辙叉时;
(9)使用铺轨机、架桥机不停电运行,应有接触网工监护其作业范围,不越出机车车辆限界;
(10)电力机车牵引列车到区间停电卸车时。
4、由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作业人员必须有效地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压电,故禁止直接或间接地与上述部件接触。任何人员(除按规定作业外)所携带的物件(脚手架、木板、花杆、塔尺等长大杆件)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
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m范围内的钢管、钢质栏杆等金属结构及作业的养路机具上,均需装设接地线。
在施工配合上,工务、供电、电务三家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各方施工中均应做好施工前车站登记、施工防护工作。在配合施工中,必须明确是谁配合谁,这主要是为了分清施工责任者,以免工作有误,发生互相推委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