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士兵转士官一个中队能转的个数一般由总队或机动师党委决定,由支队(团)级单位具体组织。决定依据是上级的指示和基层兵员状况。
目的是保证基层各个单位兵员层次和比例正常。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3年4月5号(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1月10日,中央军委向武警部队授旗仪式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
完全是随机的,不同年份、不同连队、不同警种都不确定。一般一个中队只占义务兵退伍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到。
初级(一二期)士官没有限制。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七条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义务兵选取为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只要经过考核,由基层上报到旅团(或相当于旅团)警务部门批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