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管法第45条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如果申请人的债权没有担保,那么拍卖所得要优先偿还欠缴税款;如果申请人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发生在被申请人欠缴税款之后,拍卖所得要优先偿还欠缴税款;如果申请人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发生在被申请人欠缴税款之前,那么拍卖所得优先偿还给申请人,申请人不是欠缴税款纳税人,不需要承担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