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可以告诉他们:如果这样你就会去劳动保障门部投诉!希望他们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将相关问题在单位内部得到解决;
2、你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去了后会有人告诉你如何投诉,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你准备好了,就会有人为你作主的;
3、当然你的工伤医疗方面的资料是不能缺少的,当时就诊时的病历和医疗费用的发票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
4、所有的赔付与补偿均会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来执行的。详细条款请进入以下链接。
以上是否可以帮到你呢?祝你好运!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要是单位不主动给你申报工伤你可以自己去申报,而且你个人申报的时效是从你受伤时一年之内,等工伤申报先来做了鉴定,你再要求单位给你享受你该享受的工伤待遇。
你和他们这无耻的小人说没有用的.马上找全律师帮你解决.你管他怎么说.你做你的事.要是买了社保那就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