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丙没有直接关系,只能向乙主张债权,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如果乙方无力偿还债务,可申请法院对乙方采取强制手段,清产核资,拍卖抵债,乙方的债权也可作为抵偿债务的要素,在甲方取得乙方的债权后,才能对丙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