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合法送达?不太明白你这个是什么意思
给你一下内容参考吧,你如果是对判决有异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启动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如果还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但是你说的情况我感觉像是想走行政诉讼吧,对法官的行为认为违法的,向所在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送达分很多种,直接送达是常用的方式,留置送达是当当事人人无理由拒绝签收,将文书留在当事人住处,需有人见证,;委托送达,指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和直接送达一样的方式;转交送达是指,送达人在部队或监狱等情况下使用;电子送达,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但需当事人同意;邮寄送达,偏远地区送达不便是采用,需有送达回执;公告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时采用。
如果采用以上方式送达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