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分泌因素。内分泌激素的水平及活性在乳腺癌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卵巢内分泌激素、垂体分泌的催乳素、雄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甲状腺激素等激素分泌量及节律的改变,以及激素之间比率的失衡等可能与乳腺癌的发生有关,但其作用环节、作用程度等尚不清楚。
(2)遗传因素。乳腺癌的发生具有明显的种族差异,如美国同一地区白人女性较黑人女性乳腺癌发病率高;乳腺癌也具有明显的家族聚集性趋势,如乳腺癌患者的亲属罹患乳腺癌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4~9倍,亲属患癌的年龄愈小,危险性愈大;受累人愈多,危险性愈高。
(3)临床因素。既往有良性乳腺疾病史可使以后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特别是乳腺增生病中的非典型性增生与乳腺癌的发生关系密切。乳腺或其他脏器原发癌史也可能增加患乳腺癌危险性。特别是一侧患乳腺癌后,另一侧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5倍以上。患乳腺癌后,体内发生其他肿瘤的概率也相应增加。另有报道各种原因引起的乳腺瘢痕较易发生乳腺癌。
(4)病毒因素。病毒可能与乳腺癌的发生有关,但目前有关病毒在人乳腺癌发生上的作用尚存在着争议。
(5)其他因素。如环境行为因素、精神因素、肥胖和高脂肪饮食、电离辐射及化学制品等等,均与乳腺癌的发生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