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2025-03-31 2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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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缴清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款、缴纳税费的。) 6.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 7.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