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顾客放在超市自助储物柜中物品丢失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问题主要是看你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理解这个问题.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1:超市保存你的物品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当天.顾客没有特别交代当天不取的视为遗弃.且是免费的存放.此责任不全是在超市.
2:保存时你没有向超市索取任何票据.虽然超市当着你的面查看了存放记录,这是超市是诚心面对顾客,也愿意勇敢面对自己的过失之处,及答应部分赔偿.这体现了超市的诚意.
都让一步算给自己一个教训.
我不是学习法律的。但是从人之常情也可以判断出既然超市确实有登记记录,那就应该全额赔付你。他们工作人员拿错了或者丢失了那是他们的责任。
超市负责啊
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