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机动车撞了,对方全责。该如何商讨赔偿事宜?

2025-04-25 14: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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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已经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你父亲的所有损失有对方全部赔偿,这没有问题。

2、“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自己先支付,然后日后凭收费的单据再找他索要?”:可以,对方有交强险,而且是较大规模的出租车公司,事后赔偿应当是没有太大问题,只是你要保留好全部单据,不要轻易给其他人原件,可以给复印件。

3、“整个治疗费用是不会超过交强险规定的1万元的,但是如果要开刀治疗的话,那费用可能要翻数倍。像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
超过限额的医疗费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除非肇事方车辆还有商业三者险,可以由商业三者险公司赔偿、或是由肇事方赔偿。

4、“我们的赔偿问题该如何与对方进行协商? 协商多少合适? 误工费的认定是不是根据医生最后开的病假期限认定? (父亲在酒店工作,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 ”:
(1)和肇事司机、其公司的安全员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请交警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到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交警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
(2)应得到的赔偿有: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如果还需要二次手术的,现在能有医生的证明确定二次手术的费用数额的,可以现在一并索要,如果无法确定,可以待二次手术后另行起诉索要。
(3)误工时间要有医生的休假证明,一般到定残日前。
(4)索要误工费和护理费时,应有收入证明。

5、“我网上查了查,有些人说赔偿的协商要在责任认定后的10天内进行,也有人说可以等到伤病完全修养好了再谈。我倾向于对方在支付医疗费用后,让我父亲先养病,等伤好了以后,在具体协商赔偿事宜。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1)你所说的“10日”:不是“协商”赔偿的日期,而是请交警调解的时间限制,一般要求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0日内请交警调解,但现实中,超过这个期限双方都同意请交警调解的,交警也可以为你们调解。
(2)交警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3)如果是协商赔偿:什么时间内都可以找对方协商,但千万不能“等到伤病完全修养好了再谈”:请注意人身伤害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如果拖得时间太长、最后与对方协商不成的,超过一年时你起诉到法院的,你还要找证据证明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有可能被法院驳回的。

建议:如果你父亲出院了,就尽快申请伤残鉴定并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尽快起诉到法院解决,也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不要拖得太晚,时间越长越不好说。

回答2:

机动车购买交通事故和人身保险的,可在出院后凭医院的的缴费凭证,和相关部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证明,到保险公司报销相关费用。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由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为准,当事人双方依此承担相关责任,以此分割应尽的义务。医疗费用按照惯例由双方当事人垫付(以照顾有困难和无过错方为原则),可以找交通管理部门找当事人协商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诉诸法律。

回答3:

法律规定的有: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者的生活补助,后续治疗费,残疾器具的费用等等。
所有这些事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的 :住院清单,工资证明。。。

回答4:

现在谈,马上谈,越快越好,还要看住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