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国土是指在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一个特定的海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国的内海、领海属于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行使主权,对其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专属管辖权。因而,可认定是严格定义上的海洋国土。 “海洋国土”,它不仅包括一国的内海和领海;而且还包括该国管辖的专属经济区(EEZ)和大陆架,是一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所有管辖海域的形象总称,是一个集合概念
是我国的宝岛,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