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补休,国庆节加班就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2025-04-13 13: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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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补休的,需要支付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不能用调休来替代,必须支付加班费。
  国庆节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三天:10月1日、2日、3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