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两朝中枢权力体系的基本特点是分割宰相的权力,加强皇权。
唐宋两朝中枢权力体系采用三省六部制,其影响如下: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区别:
唐朝: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北宋:设参知政事,设枢密院分割 设三司使分割 .进一步的分散秦朝收归中央的权利分配
----以上是摘自其他的百度知道回答,综合出来的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发现秦朝的收归手段出了问题,相权实际成了中央党政军财政的“一把手”,所以实际新的这一制度,实际就是把中央收归的党政军财政事务分配到三个大部门与六个小部门之间进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统筹处理,间接的削弱了相权,这就相当于现在实际的“大部制”既能裁员缩编,又能分散权利
北宋:设参知政事,设枢密院分割 设三司使分割 .进一步的分散秦朝收归中央的权利分配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发现秦朝的收归手段出了问题,相权实际成了中央党政军财政的“一把手”,所以实际新的这一制度,实际就是把中央收归的党政军财政事务分配到三个大部门与六个小部门之间进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统筹处理,间接的削弱了相权,这就相当于现在实际的“大部制”既能裁员缩编,又能分散权利 北宋:设参知政事,设枢密院分割 设三司使分割 .进一步的分散秦朝收归中央的权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