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案案例而言,可以明确的说明,该案例十分复杂。而且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肯定是申请了延长审结时间。所以当事人,如果想了解情况可以到法院了解情况,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具有知情权,法院有告知的义务。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你好
建议你先询问此案件究竟适用何种审理程序,然后有无被告失踪、下落不明或者其他延期审理的案由。
我现在遇对人啦我想咨询这是,你也是一方不愿意离吗?
对方给法院好处了
去法院催一下
早扔了材料
你上法院问问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