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土地使用权吗

2025-02-24 18: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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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回答2:

不能。农村土地是集体的。但是,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拆除后不能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