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人在工地受伤了老板不给药费,腰椎骨折,老板不管怎么办

2025-03-15 05: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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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可以要求单位协助申请工伤并积极承担费用,如果单位不办理,你可以自行前往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以及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单位按原待遇发放。(工伤的申请: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单位应当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那可以自其受伤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被认定为工伤后,在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或者自己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需要做伤残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可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这种情况属于几级伤残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

4、如果单位未交社保,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待遇与之前治疗工伤的费用等)就应当由单位承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待遇。(需带上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作牌、工资条、同事证言等、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医疗明细等材料。)

5、赔偿的数额取决于您是否和公司解除合同:
(1)解除合同:赔偿伤残赔偿金(基金出)、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基金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停工工资(单位付)、医疗费(基金出)、伙食补助(基金出)

(2)不解除合同:赔偿伤残赔偿金(基金出)、停工工资(单位付)、医疗费(基金出)、伙食补助(基金出)。

6、如果老板不管,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答2:

有证据证明是在工地受伤且是工人,可以直接劳动局起诉

回答3:

去报警,警察会帮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