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000元月薪,伤残玖级,我向厂方要10万会不会多

2025-05-05 0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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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施行版本,才是目前的执行法规)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您想要厂里赔偿,您就必须要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即离职。 当然,您可以现在不提出,未来离职时再提出。要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是用嘴喊的。
以上,仅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