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关于禁止使用泡沫装修材料的相关文件规定

2025-02-27 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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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土拨鼠装修网的小编告诉你,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因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致使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四部委印发了《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对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在使用燃烧性能满足要求的泡沫状塑料装修材料时,应依据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1.1条的规定,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