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可以到学校那边开到他的居住证明(居住满一年),那么学校可以视为他的经常居住地,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果你没有办法开出证明的话,但是借条上载明了是借了谁的钱,那么可以在出借人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去住的居委会开证明,居住满一年)起诉,法院问到你就说是按合同履行地起诉的;
如果上述1、2两点都没有实现,可能就得去被告的户籍地起诉了,可以先行把材料寄到法院去(通常除了起诉状,都可以交复印件),如果没有问题他们会通知你过去,省得有问题还要多跑冤枉路。
直接报警不就行了